原帖由 只聊天不打牌 于 2008-10-9 16:51:00 发表
恐怕这是一个多方博弈后妥协的产物,不伦不类啊!
规则规定,迟到15分钟者即为告负。有帮派以替补未加比赛资格标志为由,将责任推给组织者,理由实际并不成立,每个队至少应该有3对报名选手是加过标记的,而比赛选手的衣服是通用的,也就是说这6个比赛帐号是替补选手也可以穿的!所以,替补未加比赛资格标志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!恐怕还得从自身多找找原因啊,现在这个结果,我觉得是已经给足面子了,再闹下去,恐怕不太合适
好吧,我再给你一个最直接的解释。因为说实话,如果我当时来解决这个问题,肯定会首先考虑换主力衣服。而事实上,我们也是这么做的。我刚才仔细问了情况,当时是那个主力衣服密码进不了,换句话说就是被直接使用者修改了。为了安全起见,主力队员修改只有自己知道的密码很正常,否则,很多人都可能猜到密码通用密码,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问题就是当时联系不上迟到的主力队员,拿不到密码。不过我们的替补队员按时到场,按照比赛规则,上替补就可以了。所以,这件事情,潇湘无过失,有人出意外不能到场属于正常可控制状况,我们根据组织方的规则安排了替补,但是错就错在组织方却未能尽到服务的义务,为替补上标记。好了,这个事情已经很清楚了。
说实话,如果这个门派有众多人员到场,不可能傻到有可以使用的衣服不用,这不合逻辑。
还有,比赛的目的是什么?有竞技,也有娱乐,还有交流。如果一场比赛,连比都没比就只剩下结果了,这是大家所希望的吗?既然是组织方的失误,那么就应该将未比的两局比了。